Page 43 - 浦口文史第十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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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文化
                                            浦口电厂旧址
         』
         集萃之六浦口历史文化(专辑)
                                                                     【浦口区泰山街道码头
                                                                居委会,大马路 5 号·1923
                                                                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民
                                                                国 12 年 (1923),津浦铁路局
                                                                浦口电气厂建成,装有 1000
                                                                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及 200
                                                                千瓦交流发电机各一台,电
         浦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压 6.6 千伏,频率 50 赫。民
                                                                国13年4月试运转,7月正
                  式向浦镇机厂和铁路供电。民国 17 年开始向浦镇、浦口镇居民供电;民
                  国 21 年 9 月至次年 4 月,曾用 13.2 千伏电缆向江南供电。1951 年,浦口
                  电气厂停止发电。现存三幢民国建筑。一是电厂厂房,曾为铁路工人俱
                  乐部、厂房、旅馆等;外部进行防震、内部进行改造;东、西部分属铁
                  路不同单位;总长 41、西部宽 19.2 米,东部宽 25.6、高 13 米,总面积
                  870 平方米。二是一座二层建筑,其面阔 20、长 20、高约 10 米。三是一
                  幢平房,长 13、宽 8.9、高 6 米。2012 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政协
       浦口区委员会办公室                    浦口区委员会教卫文体(文史)委员会
          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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