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浦口文史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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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乡愁|老街老村录


                    (老山林场),把部队带到江浦县城西的求雨山。由于抄近路,部队
                     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预定的埋伏地点,为解放江浦县城赢得了时间。

                     龚国保、楚文山为解放军带路的事迹已被江苏人民革命斗争《群英
                     谱》江浦分卷收录。
                        (二)农业合作化时期

                         1、成立互助组
                         解放前,大部分土地被地主、富农占有。
                         1950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10 月 8 日,

                     江浦县委对土地改革运动作出全面部署。辖区所属的泉西乡被确定
                     为第一期土改重点乡。
                         1951 年 1-5 月,在辖区所属的汤泉乡等小乡开展第二期土改,

                     划分贫农、中农、富农、地主成份,没收地主土地、房产、耕畜、
                     农具、粮食等五大财产。
                         1952 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决议》之后,

                     在“自愿结合、等价交换、互助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指导下,
                     继李金波联合 13 户农民成立汤泉地区第一个互助组之后,辖区互
                     助组迅猛发展。

                         2、初级社、高级社
                         1953 年 12 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后,合作化运动进入以发展初级社为重点的阶段。

                         1955 年秋,农村掀起农业社会主义改选的高潮。至 1957 年,
                     辖区相继成立联合社、湾塘社、三泉社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农业合作化运动锻炼催生一批“老党”

                         辖区杨山第十三村民小组的张扬勇,在土地改革时入党,村上
                     人都称呼他“老党”。经查阅历史档案,辖区内农业合作化时期入
                     党的“老党”有 17 个。其中 1956 年入党的有范永兰、刘兴禄、代

                     克明、毕道英、郑本金、林增荣等人。据《汤泉镇志》记载 :汤
                     泉乡 1956 年吸收党员 35 名,辖区 1956 年入党的党员数占全乡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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