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市域残疾人就业环境的建议
日期:2020-04-13

  浦口区政协委员、南京勃朗峰马特轨道装置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振飞反映:南京市现在约有50多万残疾人口,该群体是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帮扶人群。调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现行规定有待进一步修编更新。现行的《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于1996年颁布实施,2007年修正,距今年限较长,已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残疾人的教育、发展、创新创业等需求。比如,第四条、第六条关于残疾人工人户籍的限制规定,不符合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容易形成残疾人就业壁垒,不利于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助力残疾人脱贫。 

  二是现行残保基金的征缴有待加强整合。主要体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形式比较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力量不足;以罚代缴的形式不利于激发企业帮扶困难群体积极性。比如,现行的《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规定,未完成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该指标,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来源形式单一,无法形成社会关爱残疾人就业合力。 

  三是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目前残疾人的数量较多、需求多元,仅靠特殊教育学校难以满足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需求,残疾人的就业供给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缺少针对特殊群体的整体职业规划;对残疾人群体的就业岗位的提供,大多是点对点式输送,绝大多数的单位都在缴纳残保基金而未真正的帮助残疾人用工。 

  建议南京市应统分结合、多方联动、精准发力,从根本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具体如下: 

  1、完善现行残疾人就业规定。以市域为单位,梳理当前残疾人就业问题困难及就业服务能力的短板不足,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宁镇扬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大方向规划建设中去,有针对性地开展搭建组织体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鼓励创新创业、企事业单位残疾人用工奖励、普惠性金融支持、政策宣传等工作,联合发改、财政、民政、人社、税务、残联等部门改进政策条规,研究出台鼓励残疾人就业政策规定。建议对于残疾人用工比例超过现行单位用工人数1.5%的单位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并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 

  2规范现行残保基金征收、使用。拓宽残保基金征收渠道,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税收代征缴按照配比加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税收代征缴比例按照企业规模、性质重新定性。残保基金的使用更大程度地向搭建集成残疾人用工平台、残疾人自主创业、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用残疾人用工超过用工人数比例1.5%等创新性情形进行奖励,用年度评比的方式设置奖项对各个单位进行奖励,最大限度激发企业使用残疾人用工的积极性。同时,每年按比例列支残保基金用于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助学、文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方面支出。 

  3、搭建残疾人用工平台。根据南京市目前残疾人数量及就业、就业服务现状,激励、扶持、引导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加入残疾人招聘、选录工作,提升残疾人在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比例;搭建全市残疾人用工线上系统,将线上权限下放到各个街道残联,由街道统一将残疾人种类、级别、特长等进行细分上传,后台与全市企业招聘需求进行对接,大数据分析,推送工作类型,改变以往点对点的帮扶,形成点线面立体式就业新格局。在保障残疾人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基础上,再给予特殊帮扶,特殊教育教师招聘、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招募等工作更多地向优秀的残疾青年倾斜,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的创业培训和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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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市域残疾人就业环境的建议
日期:2020-04-13

  浦口区政协委员、南京勃朗峰马特轨道装置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振飞反映:南京市现在约有50多万残疾人口,该群体是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帮扶人群。调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现行规定有待进一步修编更新。现行的《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于1996年颁布实施,2007年修正,距今年限较长,已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残疾人的教育、发展、创新创业等需求。比如,第四条、第六条关于残疾人工人户籍的限制规定,不符合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容易形成残疾人就业壁垒,不利于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助力残疾人脱贫。 

  二是现行残保基金的征缴有待加强整合。主要体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形式比较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力量不足;以罚代缴的形式不利于激发企业帮扶困难群体积极性。比如,现行的《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规定,未完成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该指标,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来源形式单一,无法形成社会关爱残疾人就业合力。 

  三是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目前残疾人的数量较多、需求多元,仅靠特殊教育学校难以满足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需求,残疾人的就业供给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缺少针对特殊群体的整体职业规划;对残疾人群体的就业岗位的提供,大多是点对点式输送,绝大多数的单位都在缴纳残保基金而未真正的帮助残疾人用工。 

  建议南京市应统分结合、多方联动、精准发力,从根本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具体如下: 

  1、完善现行残疾人就业规定。以市域为单位,梳理当前残疾人就业问题困难及就业服务能力的短板不足,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宁镇扬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大方向规划建设中去,有针对性地开展搭建组织体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鼓励创新创业、企事业单位残疾人用工奖励、普惠性金融支持、政策宣传等工作,联合发改、财政、民政、人社、税务、残联等部门改进政策条规,研究出台鼓励残疾人就业政策规定。建议对于残疾人用工比例超过现行单位用工人数1.5%的单位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并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 

  2规范现行残保基金征收、使用。拓宽残保基金征收渠道,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税收代征缴按照配比加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税收代征缴比例按照企业规模、性质重新定性。残保基金的使用更大程度地向搭建集成残疾人用工平台、残疾人自主创业、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用残疾人用工超过用工人数比例1.5%等创新性情形进行奖励,用年度评比的方式设置奖项对各个单位进行奖励,最大限度激发企业使用残疾人用工的积极性。同时,每年按比例列支残保基金用于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助学、文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方面支出。 

  3、搭建残疾人用工平台。根据南京市目前残疾人数量及就业、就业服务现状,激励、扶持、引导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加入残疾人招聘、选录工作,提升残疾人在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比例;搭建全市残疾人用工线上系统,将线上权限下放到各个街道残联,由街道统一将残疾人种类、级别、特长等进行细分上传,后台与全市企业招聘需求进行对接,大数据分析,推送工作类型,改变以往点对点的帮扶,形成点线面立体式就业新格局。在保障残疾人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基础上,再给予特殊帮扶,特殊教育教师招聘、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招募等工作更多地向优秀的残疾青年倾斜,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的创业培训和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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