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协委员胡芳反映:近年来,餐饮油烟问题作为发生在市民身边的“老大难”问题而受到普遍关注,以泰山街道为例,2019年截止11月底,共处理回复“12345”工单1112件,餐饮店油烟扰民433件,占所有工单的比重达到39%。餐饮油烟污染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1、数量多,位置不当。以该街道为例,共有烧烤、小吃、饭店等各类餐饮服务企业(单位)2600余家,数量多、且大部分位于居民楼下。原因是大部分商品房小区建造时为了更大程度提高房产价值,在小区楼下建门面房,而大部分门面房被用于餐饮服务业,小区居民饱受餐饮店油烟问题困扰,矛盾长期存在。
2、设施贵,安装维护难。目前市场上油烟净化器价格从几百到上万不等,各餐饮店安装的设备效能参差不齐,长期使用设备有损耗,清洗也需额外付费。餐饮店主为了省事或省钱,多不开油烟净化器或长时间不进行清洗,进一步导致油烟处理情况变差。
3、开办易,后期督改难。餐饮店在办理经营手续的过程中,不需环保部门事先审批,导致问题发生时往往餐饮店已正式经营;且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证单位,目前对居民楼下餐饮店采取的是证照到期可换证延续经验、原经营餐饮的店铺转让后可换证继续经营、原非经营餐饮的店铺不发证的管理模式,难以通过限制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整改餐饮油烟问题。
4、流程多,处罚落实难。目前对餐饮店的管理主要采取“上门检查—安装设施—发放清洗记录—社区巡查”的模式,针对多次检查后市民仍反映强烈的餐饮店会由食品安监部门进行油烟监测。但受监测方法和标准影响,监测罕见超标。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处罚额度为5000元起罚,数额较大,所以很少对违规经营的商铺开具罚单,大多数是下发整改通知书。
因此,建议:
1、加强规划、建设、环保、证照等审批前置监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南京市相关条例,“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区域内的既有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仍继续经营的,由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依法取缔。”加强规划引领、建设管控。规划和城市建设部门应加强前期调研,对小区房屋性质进行定性是否可以进行餐饮服务业,并对可进行餐饮服务的门面房通风管道建设进行把关。前置环保审批程序,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环保部门联合判定是否可以发放餐饮类营业执照,并加强后续监督,从源头把控居民区餐饮油烟问题。
2、强化餐饮油烟的设备安装和净化处置工作。一是发动社区和物业,对装修中的餐饮店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指导,尽量保证油烟净化设施店内安装,油烟通过专门管道排放。二是由环保部门对烧烤类、油炸类、烘焙类等餐饮业的油烟排放量进行评估,针对不同排放量配置不同规格的油烟净化器,控制随意购置建设油烟净化器的现象,杜绝油烟净化器沦为“摆设”。
3、加强违规行为的疏导教育和处罚整治。一是城管部门集中治理普遍存在的烧烤店倚门设摊问题,规范处理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等经营行为。二是环保部门在接到举报或在巡察发现问题时,不仅下发整改通知书,还应对该餐饮店进行处罚并落实措施,增强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
4、强化规划引导促进科学布局和集中经营。政府部门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城市配套建设,合理布局邻里中心等集中餐饮综合体,集中安置餐饮经营主体营业,集中管理,减少居民区区散户经营现象。